市教育局发布《公开征选第一批优质研学实践服务单位》
近日,泉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选第一批优质研学实践服务单位入驻泉州市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服务平台的公告》,面向全国遴选研学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研学旅行社、研学机构入驻官方平台,入选单位为全市公办中小学定点研学合作主体,申报截止 7 月 2 日。

下面和小研同学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为充分发挥研学实践育人功能,加强研学实践服务单位规范化管理,推动全市研学实践教育高质量、安全有序发展,更好满足中小学生多样化研学实践需求,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研学旅行工作规划的通知》(闽教办思〔201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第一批优质研学实践服务单位入驻泉州市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服务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本公告列明的入驻申请条件及资质要求的综合(社会)实践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旅行社及研学公司等,均可作为研学实践服务单位,参与本次平台入驻征选。
二、申请时间和方式
(一)初审线上申请。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日18时止。登录泉教育平台(https://online.qzedu.cn/),在“思政教育”模块下,点击“校外实践”进入“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服务平台”,自行注册账号并按平台要求完整上传相应申请材料。
(二)复审材料递交。通过初审的单位,须在2026年7月16日18时前,向泉州市教育局思政科提交完整的复审纸质材料(具体材料详见附件)。
三、评审流程
(一)线上初审。研学实践服务单位登录泉州市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服务平台完成注册账号、上传初审申请材料后,由评审小组对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合格的单位,平台将推送提醒消息,进入线下复审环节。
(二)线下复审。初审合格的研学实践服务单位按本文附件要求提交纸质复审材料后,泉州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材料进行集中会审、严格审查。
(三)结果公示与确认入驻。通过复审的研学实践服务单位,由泉州市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公布入驻结果。相关单位可确认入驻平台,签订研学实践活动费用专用商户开立协议,上传研学线路并承接研学实践活动,接受市教育局动态监管。
四、研学实践活动费用结算方式
研学实践服务单位入驻后,须在经征选确定的预收费资金监管服务供应商开设研学实践活动费用专用商户。该商户专门用于研学实践活动费用的缴纳与退款,不得挪作他用,严禁违规收费。在研学实践服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无有效投诉及异议的,由研学实践服务单位通过平台向学校提出研学实践活动费用专用商户资金解付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付款后,由平台进行数据汇总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泉州市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复核无误的,经平台向预收费资金监管服务供应商发出正式资金解付指令,预收费资金监管服务供应商在收到指令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完成资金解付划拨。
五、其他事项
(一)研学实践服务单位可通过平台自行注册的用户端口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单位,须在复审材料递交截止日期前,自行准备相关复审材料,按序号规范整理、装订成册,编制完整材料目录、标明页码,在档案袋封面清晰填写研学实践服务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复审材料”字样。
(二)复审材料递交地点:泉州市教育局(具体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324)。研学实践服务单位在填报资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泉州市教育局思政科,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28229598。复审材料递交及咨询联络统一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泉州市教育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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